以案释法: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

2025-9-23 144 9/23

以案释法: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

作者:李遐桢

页数:276

出版社:应急管理出版社

出版日期:2024

ISBN:9787523701768

高清校对版pdf(带目录)

前往页尾底部查看PDF电子书

内容简介

为了配合、帮助广大干部、群众学习,贯彻修订后的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,中国矿业大学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李遐桢编写了《“以案说法”—煤矿安全条例 案例解读》。本书将以案例来解读新修订的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,通过叙述并分析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,对新修订的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进行分析解读,并介绍新修订的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相关法条的应用方式与法律界定方法。本书既可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教材,也可以作为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用书。本书的出版对广大读者进一步学习、宣传、贯彻执行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将发挥积极作用。

作者简介

李遐桢,男,1976年生,山东日照人,法学博士,博士后,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教授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、安全生产法、能源与矿业法,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参与《京津冀生产用能权一体化制度构建研究《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研究《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》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办法》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。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,出版专著、主编教材10余部。

目录

案例1:举报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受奖

案例2:煤矿与煤矿企业的区分

案例3:非法煤矿不是煤矿

案例4:非法采矿罪

案例5:煤矿事做多发被约谈

案例6:煤矿安全生产公益诉讼

案例7: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

案例8:煤矿要求保险机构支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的条件

案例9:未投保安责险的责任

案例10: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及其职责

案例11:矿工未接受煤矿企业安排的教育培训的,煤矿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

案例12:煤矿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

案例13:超能力生产导致事故的责任追究

案例14:危险作业罪

案例15: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法律制度

案例16:煤矿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

案例17:安全设施设计审查

案例18:煤矿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法律责任

案例19: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

案例20:煤矿复产验收

案例21:关闭煤矿

案例22:瞒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

案例23:煤矿建设项目事枚责任追究

案例24:难道一定要釜底抽薪吗?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可诉性

案例25:露天煤矿边坡安全管理

案例26:煤矿托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

案例27:王某祥、曾某洪玩忽职守案

PDF更新中
- THE END -

非特殊说明,本博所有文章均为博主原创。